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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州市全面启动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



8月10日,我市召开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布置会议,市财政局局长林定刚通报了当前全市财政经济运行主要形势,并就做好2018年市级部门预算改革提出七方面要求。

细化完善政府预算编制体系

今年要进一步细化完善四本预算草案,提高预算安排的统筹性。各单位要细化预算审核,严格规范功能分类科目使用,提升经济科目编报准确率。重点细化转移支付分地区、分项目编制,进一步提高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细化率,细化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分地区、分项目编制。继续试编部门三年滚动规划,重点支出相关部门要正式报送三年财政滚动规划的报告及相关表格,其余一般部门报送相关表格及说明。

规范项目支出预算编制

一是进一步规范项目命名。根据项目支出标准化要求,强化项目名称应文字简练、表意清晰,能准确反映项目主要内容和范围,方便支出比较、数据统计。二是逐步建立项目支出标准体系。在目前两类十四项(即专项公用类九项、发展建设类五类)的基础上,细化完善项目分类,分类厘清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、不同项目之间的开支范围边界,并按标准编制。三是严格“先有项目、后有预算”。严格控制待分配项目资金规模,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编入部门预算到位率,切实把预算细化到部门和具体项目。

改革经济分类预算管理方式

正式实行“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”改革。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在全国范围正式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的工作要求,按照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和管理需要,分设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两套科目,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时,全面启用并做好两套科目间的对应关系。

深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

从2018年起全面完善实施项目库管理,突出财政专项资金的导向和调控作用,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制度。部门预算项目上报先纳入项目储备库,经过初步审核后再纳入部门预算编制项目库,加强编制项目储备库管理。按照“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”的建库要求,在涉农项目试点的基础上,逐步扩展到财政资金补助的所有项目。

做好预算编制和执行衔接

强化预算执行刚性。年度执行中,功能科目分类、级次原则上不作调整;经济分类调整,对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原则上不允许跨“类”级科目调整。

加快预算执行进度。简化采购预算调整,将除“三公”经费、资产配置经济科目以外的政府采购预算调整审批权下放给单位。简化因公临时出国、因公短期出国培训预算审核审批流程。

加强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。健全重大项目支出进度按月监控制度,对部分项目预计难以完成预算的,市财政按规定及时进行调剂,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。

强化预算编制和绩效管理的衔接

强化绩效目标管理,规范绩效目标编报,指标编制范围从部门项目支出进一步拓展到财政专项资金,并实现绩效信息与预算信息同步审核、同步管理。强化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与预算应用的有机结合。推进政府购买服务,依法依规对政府购买服务行为进行规范,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。

积极推进预决算公开

进一步强化公开责任、扩大公开范围、细化公开内容、拓宽公开渠道、完善公开机制。完善市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平台,建立健全全过程管理。加强预算报告和草案的宣传,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解读。

市财政局副局长许天鸿、预算局局长汪晶晶、市级近300家预算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和预算编制人员参加会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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